公墓使用权是指市民对租用公墓的使用期限。为了降低循环周期,不少公墓减少了公墓的使用期限。北京公墓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北京公墓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但“续租”的年限仍不能超20年

  而对于“无主”超期老墓,国务院正在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可能涉及该问题,届时将依据国家立法处理。北京公墓的使用年限可能从原来的70年缩短为20年。2008年12月,《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再次在沪上征求意见,首次明确北京公墓墓穴使用年限为20年。
 

  但在实际使用中,北京公墓的年限问题还是较多。例如国家相关部门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该如何处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市民在墓地到期之后面临着许多困惑。因此,北京公墓大力鼓励合葬。事实上,合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所需的后续费用大大减少。

  除此之外,北京公墓采用新型的树葬和海葬,也能够极大地节约用地,比如天寿陵园的墓型避免了传统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关于购墓手续可以咨询下面的链接 http://www.tianshoulingyuan.cn/xinwen/81.html

  关于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墓地的相关规定

  民政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文物局《关于特殊坟墓处理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93号)规定:对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墓地,原则上迁入当地的公墓(包括华侨公墓)。
 

  对一些重要的知名爱国人士、台湾重要上层人士的坟墓以及重点侨务工作对象的祖墓,原则上予以保留,具体对象宜从严把握,必须由省侨办和主管港澳事务的部门(对华侨及港澳同胞)、省台办和统战部门(对台胞)提出名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同胞的范围由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的配偶、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可参照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的政策处理。

  国家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祖墓是否予以保护?
 

  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祖墓应予以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挖掘、拆毁,非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迁移。

  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要修复祖墓,应向哪个部门申请?

  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要求修复祖墓,应向当地侨务或民政部门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